公文依據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10 月 17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145405316 號函辦理。
執行要點
請各單位將「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科書研究中心審定本教科用書性別平等教育檢核指標」概念,納入教育活動工作,以強化教師性別平等意識,並注意以下五大原則:
- 避免性別刻板印象
- 避免性別偏差失衡
- 避免性別經驗隱藏
- 避免性別用語偏頗
- 避免性別資訊零碎
俾教材及評量測驗試題符合性別平等教育原則。
相關附件
檢附國家教育研究院研發之「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科書研究中心審定本教科用書性別平等教育檢核指標」1 份供參考運用。
詳閱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