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與辦理目的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9月2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55703248A號函辦理。
為符應「原住民族教育法」第43條第1款規定,促進全體國民認識與尊重原住民族,並因應教師專業發展與強化教師多元文化知能,培養現職教師與師資生以多元文化發展教材教法設計能力,國教署委請國立清華大學辦理旨揭研習班活動。
參加對象與活動資訊
- 參加對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教師、代理教師與實習教師、各大學在學師資生、原住民族教育相關教師、族語教師等。
- 活動時間、地點、報名網址、報名注意事項詳如附件。
公假與補休規範
- 本研習係為國教署委託辦理,請惠予所屬教師以公假方式參加研習。
- 前揭法定研習對象,若未曾參與旨揭研習,其奉派於放假日參加,仍建請貴校予以補休,以鼓勵原住民族教育師資落實「原住民族教育法」第37條及「原住民族教育師資修習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課程實施辦法」規定,增進教學之專業能力。
聯絡方式
倘有未盡事宜,請逕洽國立清華大學李小姐(聯絡電話:03-5715131轉35138,電子信箱:hsiaochenli@gapp.nth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