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時程異動 依據公告:本局 115 年 1 月 12 日 275940 號公告。 截止日期:延長收件至 115 年 4 月 30 日下午 4 時止。 評選組別與對象 評選組別: 領航團隊獎 鐸聲伴學獎 學習潛力獎 參加對象: 本市各國中小之學習扶助授課教師(含行政人員)與學生。 務必送件:參與本市學習扶助課中增置代理教師計畫之學校,請擇一組別送件。 優先送件:本市 113 學年度執行成效檢核計畫優、甲等之學校,請優先擇一組別送件。 相關附件 檢附旨揭計畫及附件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