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甄選類別、名額及聘期
| 代理職缺 | 缺額性質 | 正取名額 | 備取名額 | 職缺備註與聘期 |
|---|---|---|---|---|
| 一般代理A | 懸缺 | 2 | 6 | 擔任導師為原則。聘期:115/08/01-116/07/31。 |
| 一般代理B | 侍親留停 | 2 | 6 | 擔任導師為原則。聘期:115/08/01-116/07/31。 |
| 一般代理C | 侍親留停 | 1 | 3 | 擔任導師為原則。聘期:115/08/01-116/01/31。 |
| 體育代理(田徑專長) | 懸缺(科任) | 2 | 6 | 擔任健康與體育領域教師。需指導田徑隊訓練並領隊出賽。具B級教練證為佳。有實際帶隊經歷且三年內曾指導學生榮獲全國賽前六名者優先錄取。聘期:115/08/01-116/07/31。 |
| 體育代理(籃球專長) | 懸缺(科任) | 1 | 3 | 擔任健康與體育領域教師。需指導籃球隊訓練並領隊出賽。具B級教練證為佳。有實際帶隊經歷,具籃球專長者優先錄取。聘期:115/08/01-116/07/31。 |
| 閩南語代理 | 合理教師員額 | 1 | 3 | 擔任閩南語領域教師。須指導閩南語團隊。以參加閩南語能力認證,取得中高級以上能力者優先錄取。聘期:115/08/01-116/07/31。 |
| 英語代理 | 合理教師員額 | 1 | 3 | 擔任英語領域教師。須指導英語團隊。聘期:115/08/01-116/07/31。 |
| 特教代理 | 懸缺 | 1 | 3 | 擔任身障類分散式資源班教師。聘期:115/08/01-116/07/31。 |
貳、招考階段與報名資格
基本條件: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需滿10年)。且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9條第1項各款、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規定之情事。
| 招考次別 | 報名資格條件 |
|---|---|
| 第 1 次招考 |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
| 第 2 次招考 | 1. 具有上述合格教師證書者。 2. 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 第 3 次至第 5 次招考 | 1. 具有上述合格教師證書者。 2. 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 或大學以上畢業。 |
備註:應徵英語教師者,另須符合教育部規定之英語能力或英語專長加註條件之一(如CEF架構B2級以上英檢、英文相關系所畢業等)。
參、甄選重要時程表
說明:本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前一次招考錄取額滿,即不再辦理下一次招考。請考生自行查閱網站公告。
| 招考次別 | 報名時間(逾時不受理) | 甄試日期(上午9時開始) | 成績通知與複查期限 | 錄取結果公告 |
|---|---|---|---|---|
| 第 1 次 | 115年7月3日(五)至7月8日(三) 上午9時至下午4時(假日不受理) |
115年7月9日(四) (請於08:30前至人事室報到) |
115年7月9日(四) 下午2時通知,下午3時前複查 |
115年7月9日(四) 下午4時 |
| 第 2 次 | 115年7月10日(五) 上午9時至下午4時 |
115年7月13日(一) (請於08:30前至人事室報到) |
115年7月13日(一) 下午2時通知,下午3時前複查 |
115年7月13日(一) 下午4時 |
| 第 3 次 | 115年7月14日(二) 上午9時至下午4時 |
115年7月15日(三) (請於08:30前至人事室報到) |
115年7月15日(三) 下午2時通知,下午3時前複查 |
115年7月15日(三) 下午4時 |
| 第 4 次 | 115年7月16日(四) 上午9時至下午4時 |
115年7月17日(五) (請於08:30前至人事室報到) |
115年7月17日(五) 下午2時通知,下午3時前複查 |
115年7月17日(五) 下午4時 |
| 第 5 次 | 115年7月20日(一) 上午9時至下午4時 |
115年7月21日(二) (請於08:30前至人事室報到) |
115年7月21日(二) 下午2時通知,下午3時前複查 |
115年7月21日(二) 下午4時 |
肆、報名方式與應繳交證件
報名地點:文元國小教務處,聯絡電話:06-3584371 分機 802 或 812。
報名方式(二擇一):
- 線上報名:請將應繳證件掃描合併為一個 PDF 檔,寄至電子信箱 tnshingl@wyes.tn.edu.tw。須收到回覆信件或電話聯絡確認方完成報名。
- 實體報名:備妥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代理人至教務處辦理(委託者須附委託書)。
應繳交證件項目:
- 報名表一份。
- 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影本一份。
- 合格教師證書(或修畢師資職前證明書)正本(查驗)、影本一份。
- 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影本一份。
- 教學檔案資料一份(A4大小,5頁以內)。
- 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正本(查驗)、影本一份。
伍、相關連結
- 相關連結:文元國小全球資訊網 (另開新視窗)
- 相關連結: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另開新視窗)
- 相關連結:高級中等以下教育人才庫入口網 (另開新視窗)
- 相關連結: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 (另開新視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