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依據與目的
依據臺南市表揚各項學藝參賽優秀學生作業要點辦理。為鼓勵本市各公私立高中、國中及國小於體育競賽表現優秀之學生,謹訂於115年6月6日(星期六)舉辦表揚活動,表揚114年5月1日至115年4月30日符合上開要點表揚標準之學生。
申請階段與期程
- 第 1 階段:
- 申請對象:114年5月1日起至115年3月31日止期間符合標準之學生。
- 收件日期:115年3月30日起至115年4月15日止。
- 第 2 階段:
- 申請對象:115年4月1日起至115年4月30日止期間符合標準之學生。
- 收件日期:115年4月16日起至115年5月5日止。
應備文件與注意事項
- 學生自我檢核表。
- 申請表。
- 佐證資料影本(請核與正本相符章及職章)。
- 倘佐證資料為活動計畫或秩序冊,僅需呈現封面頁及佐證頁面,無須全部影印。
相關附件下載
請詳閱以下附件:
- 學藝參賽優秀學生作業要點
- 學生自我檢核表
- 第1階段申請表
- 第2階段申請表
校內申請重要提醒
本校第一階段申請截止日為 4/13(一) 16:00 止,請完成以下程序:
- 下載學生自我檢核表填寫完畢。
- Email 至:hanonunu@tn.edu.tw (另開新視窗)。
- 將「紙本佐證資料」送至學務處體育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