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依據與目的
依家庭教育法第13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實施4小時家庭教育相關課程。為提升學校教師具備家庭教育相關議題之專業知能,特辦理本案研習。
參加對象
依教育部函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之範圍如下:
- 應參與人員:所有教師及行政人員(含校長及長期代理教師)。
- 免參與人員:不含鐘點教師、留職停薪教師及單純執行庶務行政之工作人員(如:主計、會計、人事、幹事、工友及廚工等)。
報名與時數
請於報名期限內,自行至本市教師研習護照系統進行報名,以利後續核發研習時數。
辦理地點
曾文市政願景園區 致遠樓-5樓國際會議廳。
課程相關資訊說明
| 護照代碼 | 研習日期 | 報名時間 | 課程名稱 | 講師 |
|---|---|---|---|---|
| 319343 | 7月9日(四) 上午09:00-12:10 |
即日起至7月2日(四)止 | 生成未來的孩子:AI素養中的學校家庭生命教育新契機 | 陳延興 教授 |
聯絡與諮詢
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承辦人張先生:
- 聯絡電話:6591068 轉 22
- 網路電話:64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