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研習依據與目的
依家庭教育法第13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實施4小時家庭教育相關課程,為提升學校教師具備家庭教育相關議題之專業知能,特辦理本案。
二、 參加對象
依教育部113年9月19日臺教社(二)字第1132403085號函,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之範圍說明如下:
- 納入對象:所有教師及行政人員(含校長及長期代理教師)。
- 不含對象:鐘點教師、留職停薪教師及單純執行庶務行政之工作人員(如:主計、會計、人事、幹事、工友及廚工等)。
三、 報名與研習方式
- 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期限至本市教師研習護照報名,以利核發研習時數。
- 辦理方式:採 Google Meet 線上研習。
- 會議室連結:線上會議室連結 (另開新視窗)(會議室代碼:irm-howw-jgz)。
四、 課程詳細資訊
| 護照代碼 | 研習日期 | 報名時間 | 課程名稱 | 講師 |
|---|---|---|---|---|
| 319695 | 8月13日(四) 下午1:30-4:30 | 即日起至7月27日(一)止 | 看見孩子的求救訊號:新世代行為危機與正向教養策略 | 葉品希 臨床心理師 |
五、 注意事項與聯絡窗口
- 請核予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於校內進行線上研習。
- 簽到方式:本次課程以滿意度調查表代替簽到,問卷連結將於課程結束後公告於會議室對話框訊息欄內。
- 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承辦人張先生(電話:6591068 轉分機 22,網路電話:64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