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依據
本案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辦理。
應徵資格
- 本局所屬各級學校編制內現職專任教師。
- 實際擔任教學工作 3 年以上。
- 近 3 年內成績考核均為四條一款 (甲等)。
- 無教師法第三十條各款情事之一。
- 未曾受刑事、懲戒或行政處罰者。
調用說明
- 調用時間:以公假方式全時調用,自 115 年 8 月 1 日起至 116 年 7 月 31 日止。
- 工作地點: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北區成功國中內)。
- 工作內容:學生輔導行政相關業務。
- 調用人數:預計 2 名。
相關連結
相關連結: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另開新視窗)
報名方式
有意者請填具附件報名表,完成核章後掃描成 PDF 檔,並依下列說明辦理:
- 截止時間:115 年 4 月 24 日 (五) 17:00 前。
- 收件方式:將電子檔 (含 EXCEL 檔及 PDF 檔) 寄至 sunnywmh@mail.tainan.gov.tw (另開新視窗)。
- 備註:中心將個別通知面試;資料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
附件下載
詳閱附件:報名表、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各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