邇來,有部分學校門禁管制及教職員出勤管理措施未臻周延致遭檢舉;為強化校園門禁及出勤管理,避免行政資源遭不當使用,有效維護校園安全及管理秩序,請本局所屬各級學校確實依下列事項辦理:
- 一、出勤管理:上班時間如有外出辦理私事或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應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不得未經請假擅離職守。教職員請恪遵本市訂定之相關出勤管理規定,以落實出勤紀律。
- 二、門禁管制:校園如設有保全人員,除因業務需要或經核准者外,不得使特定人持有可自由進出校園之遙控器,並應明確車輛進出時間及落實車輛進出管制。
- 三、車輛停放:教職員工、家長會、學校志工或其他因公務或業務需要之校外人員之車輛停放入校園,應僅限於工作時間,非工作時間則不予開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