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次市內介聘後,國小普通班所遺缺額之處理方式如下:
- (一) 一般教師缺及加註英語專長教師缺:市內教師介聘後,缺額開列方式如下:
- 缺額數僅1名者,採尊重學校作法,缺額控管、開列至他縣市介聘或教師甄選。
- 缺額數大於1名者,控管缺額數2分之1(小數點無條件進位),若有餘缺則開列至他縣市介聘或教師甄選。
- (二) 專長類別教師缺額:全數(音樂、資訊、美術、體育、自然、雙語)管控並提報公費生。
- (三) 專輔教師缺:採尊重學校作法,缺額開列至他縣市介聘 or 教師甄選。
- (四) 新設學校教師缺、實驗教育學校教師缺:市內介聘後之餘缺,全數納入正式教師甄選辦理。
- (五) 不得修正已開列缺額之類別。
二、第一次市內介聘學校教師調出後,所遺缺額「管控」之學校,除下列情形外,其餘學校均須將缺額開出;學校若未於本次缺額確認時修正,則由本局逕予開列「普通教師缺額」,並依說明一(一)規定辦理。
- (一) 未達管控比率之學校: 得將該缺額控管,另為因應未來年度少子化造成各校減班而有教師超額之情事,請各校評估未來年度學區學生數、班級數、教師退休人數等因素。如有預先控留未來年度減班員額需求者,(請附佐證資料函報本局)。
- (二) 欲開列第二次市內介聘主任缺: 請依據公告編號【281387】規定須於115年5月4日(星期一)上午10時前上傳同意書。
三、附件與缺額確認程序
檢附本市115年度國小普通班第一次市內介聘後所餘缺額數一覽表(如附件1),若與貴校資料不符,請務必於114年5月4日(星期五)至中午12時前將缺額確認表(如附件2)核章後Email給各分區主任。
並請至「線上填報系統(編號23626)」確認填報資料與公告相符。另,資料正確或無缺額之學校無須回傳缺額確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