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聘說明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年 2 月 10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55500330 號函轉辦理。
為辦理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偏鄉及雙語相關業務,擬於 115 學年度商借國立學校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師至本署臺北辦公室擔任行政工作。
教師資格與商借資訊
| 資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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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借期限 | 115 年 8 月 1 日至 116 年 7 月 31 日。 |
| 辦理地點 | 國教署臺北辦公室(臺北市羅斯福路一段 97 號)。 |
報名資訊
有意願之教師請於 115 年 3 月 20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前,將履歷表電子檔寄送至承辦人信箱,後續將個別通知面試。
- 承辦人:林珮群
- 電子信箱:e-j196@mail.k12ea.gov.tw
- 連絡電話:(02)7736-7488
詳情請參閱附件: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簡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