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北區文元國小附設幼兒園托藥辦法
一、 為建立本園幼生在園安全用藥特立此辦法。
二、 幼兒健康及用藥委託配合事項:
1、如發現幼兒有以下症狀,請儘速就醫並在家休息:發燒、嘔吐或瀉肚子、嚴重
咳嗽、眼睛患結膜炎者、患其他具傳染之疾病(如感冒、腸病毒、水痘、麻
疹、新流感等)。
2、孩子感染傳染性之疾病時,為避免傳染他人並防止病源擴大,請務必讓孩子在
家休息,以便得到完善之照顧,若有不便之處,敬請家長多包涵與配合。
3、生病之幼兒必須到校時,請自行準備口罩來校,避免交叉感染,且將視孩子的
身體狀況需求,決定是否留置保健室休息。
4、本校教室及遊具皆每日消毒,如遇流行疾病高峰期,將增加消毒頻率及次數。
5、若孩子有先天性疾病請事先告知老師,並詳細交代症狀及注意事項。
6、若孩子需要使用藥物時,請務必填寫托藥單並將需服用的時間、方式(內服或外
用)清楚告知老師。
7、請參考【托藥流程須知】:
(1) 家長托藥時必須填妥托藥本,標明幼兒姓名、日期、用樂時間、用藥劑量
(藥粉及藥水份量皆須標明)、疾病名、儲存方式、服用方式等項目,若有其
他注意事項也請標示清楚,並確實簽名後,將托藥本附在藥包中。
(2) 每次由教師餵藥後簽名。
(3) 藥物若有異常之現象,會以電話與家長聯絡求證。
(4) 請家長提醒幼兒主動將藥包交給老師,或由家長親自交給教師。
(5) 教師收到托藥單時,會依照托藥單劑量及時間餵藥,若有下列狀況則老師不
予餵藥,第一、沒有托藥本。第二、托藥內容與實際藥品不同,但爲避免孩
子用藥中斷,老師會以電話聯絡詢問家長。第三、以醫療機構所開立之藥品
為限,其用藥途徑不得以侵入方式為之(幼兒園教保實施準則第11條)。
(6) 期初發給家長托藥本及托藥辦法,若家長托藥本使用完畢,再向教師索取,
若忘記在家填寫,亦可於來校時填寫托藥單,不接受家長口頭托藥。
(7) 爲避免幼兒忘記將剩餘藥劑帶回家,致幼兒中斷用藥,請家長攜帶當日藥量
即可,不要將所有藥劑全數帶來學校。
(8) 幼兒若有發燒、嘔吐、拉肚子等突發狀況,會及時聯絡家長帶回,因此家長
提供之聯絡電話,必須為白天可以聯絡到的電話,並請家長隨時注意電話以
利聯絡。
(9) 本辦法由園務會議通過後呈報校長同意後實施。
敬請家長詳閱本園「托藥須知」並予以配合,謝謝!
托藥單範例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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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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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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餵藥時間 |
□飯前 |
□飯後 |
□其他 |
用藥 |
內用藥 |
外用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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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藥粉 ____包 |
□藥水 _____CC |
□眼睛 □皮膚 |
餵藥時間 餵藥者簽名 |
時 分 |
時 分 |
時 分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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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元附幼 敬啟1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