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陳汪遙 - 學務 | 2023-03-13 | 點閱數: 260

一、依據「臺南市表揚各項學藝參賽優秀學生作業要點」辦理(附件 1)。
二、本活動分兩階段申請:
(一)第一階段:對象為111 年 5 月至 112 年 3 月期間獲獎符合該要點表揚標準之學生。
(二)第二階段:對象為 112 年 4 月間獲獎符合該要點表揚標準之學生。
三、本活動受理表揚學生包括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國中、國小學生,表揚類別區分為「藝文競賽類」、「語文競賽類」、「數理競賽類」及「其他」。
四、表揚標準如下:
(一)參加各類國際賽並獲得前六名,且該組別應有三國以上參賽者。
(二)參加中央各部會所舉辦全國性之各項競賽,獲得前三名或特優(或最高等級),且該組別應有五縣市以上參賽者。
五、申請注意事項
(一)若全國賽、國際賽獲獎學生已接受市長表揚者,請勿再申請。
(二)因本函係受理「非體育類」學生申請,故該要點表揚標準(三)(四)不適用。
(三)符合表揚標準申請者,每位學生以最優成績送件,勿有同一學生重複送件。

 

※請本校有意申請學生,務必詳閱相關資訊,3/25 前備妥下列文件送至學生活動組逾期不候&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1 、活動計畫或比賽冊影本(僅需呈現封面頁及佐證頁面,無須全部影印,正本留校備查,若有疑義時需重送正本資料)。
2 、獎狀或成績證明影本(正本留校備查,若有疑義時需重送正本資料)。
3 、音樂團體全國賽由活動組統一處理,無須送件。

:::

找公告請搜尋關鍵字

常用網站

Tainan的即時空氣品質
2024年03月29日 08時11分
57
空氣質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對極少數異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較弱影響
極少數異常敏感人群應減少戶外活動
i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