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甄選名額及聘期:
一、類別:長期代理教師
二、代理職缺:
類別 |
代理職缺 |
正取名額 |
備取名額 |
備註 |
一般代理 A |
懸缺 1 |
1 |
3 |
擔任導師為原則 |
一般代理 B |
侍親留停 |
1 |
3 |
擔任導師為原則 |
特教代理 |
懸缺 1 |
1 |
3 |
擔任身障類分散式資源班教師。 |
三、錄取名額:如上表所示。
四、聘期:
(一) 懸缺:實際報到日-114/07/31 。
(二) 侍親留停缺:實際報到日-114/01/31 。
五、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六、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8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
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貳、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9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規定之情事。
二、資格條件:
第1階段 |
參加臺南市113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暨學前特教師聯合甄選,經分發之代理教師錄(備)者。 |
第2階段 |
|
第1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
第2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第3-10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
參、報名日期、地點及聯絡電話、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後不再辦理後續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公告。
第 1 階段時間 |
113年 7 月 12 日(星期五)至 113 年 7 月 15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下午 4 時 ,受理臺南市113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暨學前特教師聯合甄選分發之代理教師報到、複試、資格審查。 |
第 2 階段 |
|
第 1 次報名時間 |
113年 7 月 10 日(星期三)至 113 年 7 月 15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下午 4 時 (假日不受理)(逾時恕不受理) |
第 2 次報名時間 |
113年 7 月 17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3 次報名時間 |
113年 7 月 19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4 次報名時間 |
113年 7 月 23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5 次報名時間 |
113年 7 月 25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6 次報名時間 |
113年 7 月 29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7 次報名時間 |
113年 7 月 31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8 次報名時間 |
113年 8 月 2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9 次報名時間 |
113年 8 月 6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10 次報名時間 |
113年 8 月 8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二、地點及聯絡電話:本校教務處(得採線上報名),電話: 06-3584371#802 、 812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1份
(二)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三)合格教師證(教程證書)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四)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五)教學檔案資料 1 份( A4 大小 5 頁以內)
(六)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四、方式:請於下列檢同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代理報名(通信報名不予受理);亦可採線上報名,將相關報名文件(請務必完整)寄至 tnshingl@wyes.tn.edu.tw ,並以收到回覆信件確認,逾報名時間視同報名不成功,不予受理。
重要備註:一般代理 A1 名及特教代理 1 懸缺為教甄分發代理缺,若 7/12 教甄分發作業缺額數變動,請務必留意 7/15 中午前公告尚餘缺額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