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113 年 9 月 24 日新聞稿指出,國內腸病毒仍處流行期,且呈現上升趨勢,第 38 週(9 月 15 日至 9 月 21 日)門急診就診計 16,253 人次,較前一週(14,856 人次)上升 9.4%,疫情處高點;近四週實驗室監測顯示腸病毒以克沙奇 A10 型及克沙奇 A16 型為多,另其他克沙奇 A 型病毒及腸病毒 D68 型持續於社區活動,疫情傳播風險上升,請持續注意預防措施及警覺腸病毒重症前兆病徵。
二、爲了寶貝的健康,請家長配合以下事項:
1.發燒,請先就診後在家休息,勿出入公共場所,避免在免疫力低下時再感染其他疾病。(請勿自行服用退燒藥仍到校)
2.落實正確洗手法。(五步驟:溼、搓、沖、捧、擦)使用肥皂或洗手乳搓手至少 20 秒。
3.腸病毒典型症狀為口腔(咽峽炎)、手掌、腳掌出現水泡、潰瘍,可能合併發燒。
4.腸病毒的傳染性很強,可經由口鼻、飛沫傳染。
5.若診斷為腸病毒,請立即與導師聯絡,並依據教育局規定從診斷日算起請假 7 日。
6.請幫孩子準備一般棉質口罩或外科口罩:預防性配戴一般棉質口罩,每日換洗。一般感冒若到校上課,為隔離病毒,請自行準備外科口罩。
三、依據臺南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腸病毒通報暨停課要點:
國中小或幼兒園於發現學(幼)童有疑似腸病毒感染之案例時,應依下列措施辦理:
1 、 立即通知學(幼)童家長送醫療院所就診,且為防範交互傳染擴大流行,應嚴格要求學(幼)童立即請假至少一週至痊癒,且一週後連續二天內無發燒症狀始可返校復課。
四、有關疫情資訊或相關防治措施,可參閱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三類法定傳染病/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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