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 103 年 10 月 22 日府人考字第 1031008568 號函辦理。
二、修正第四點內容︰上班日為星期一或星期五,其後一日或前一日逢星期二或星期四之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
三、餘詳附件修正對照表。
進階搜尋
link to https://www.wyes.tn.edu.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20410 _blank
畢業專區
各類簡章
停課不停學
生生用平板
營養午餐
網路印表機
無線網路連線
資訊常見QA
課程計畫
法規專區
Teams
布可星球
因材網
因雄崛起
酷英網
加分吧
學習吧
作文易學堂
Hami書城
WebIRS5
Kahoot
QQ快答
Curipod
教師gmail
教育部Gsu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