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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江姿滿 - 教務 | 2015-07-16 | 點閱數: 1077

 

臺南市北區文元國小 104 學年度校內學生美術比賽作品徵選

  • 目的:為增進學生美術創作素養,以及培養國民美術鑑賞能力並落實學校美術教育,特舉辦本比賽。
  • 參賽作品組別及類別:

(一)組別及類別表:

組別

類別

應徵組別

國小組

(本市公私立國小學生)

繪畫類

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美術班組、國小高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美術班組

書法類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

平面設計類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美術班組、國小高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美術班組

漫畫類

水墨畫類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

版畫類

 
  • 參賽作品類別及規格:

組別

類別

參賽作品規格

備註

國小組

繪畫類

使用畫材及形式不拘,大小以四開(約 39 公分×54 公分)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

 

書法類

1.國小各組作品大小為對開(約 34 公分×135公分),一律不得裱裝。對聯、四屏、橫式、裝框、手卷不收。

2.作品需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所寫文字不得使用「簡化字」,一律採用素色宣紙(界格與否由參賽者自行決定)

平面設計類

1.大小一律為四開(約 39 公分×54公分),作品一律裝框,裝框後高度不得超過 10 公分,連作不收。

2.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得採各類基本材料,並以平面設計為限。

漫畫類

1.參賽作品形式不拘,大小不超過四開圖畫紙(約 39 公分×54 公分),一律不得裱裝

2.作品不限定主題。黑白、彩色不拘,作品形式單幅、多格均可。

水墨畫類

1.作品大小一律為宣(棉)紙四開(約 35 公分×70 公),不得裱裝

2.作品可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

版畫類

1.作品大小以四開(約 39公分×54 公分)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得以透明膠片覆蓋。

2.作品正面一律簽名(簽名一律簽在作品上),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

◎參賽作品共同注意事項:

  1. 各類作品以創作為主,各類不得臨摹。
  2. 為確保作品安全,如參賽作品以玻璃裝裱鋁框裝框者不收(鋁框易鬆脫,邊角銳利易劃傷作品);作品若易遭蟲蛀,請先作好防範措施。
  3. 請作者加強作品之固定與保護,以免運送過程中作品受損影響成績;若作品於運送過程中受損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主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4. 為增進比賽之公平性,參賽者需以參賽時間之學籍年身份參賽(如 104 年10月市內初賽時為國小三年級,必須以三年級身分參賽中年級組,不得以二年級作品參加低年級組比賽);經查如不符實則取消參賽資格,如得獎亦取消得獎資格。
  5. 報名表之指導老師欄,限填一位就學學校老師(含有合格教師證之代課、代理之指導教師),若非校內指導老師,則免填
 

 

臺南市北區文元國小 104學年度校內學生美術比賽作品徵選

  • 送件截止日期:104年 9 月 30 日下午 4 時前,為求公平性,逾時不予受理。
  • 送件地點:教務處教學組
  • 送件規格與注意事項:

1.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 1 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者為 1 人(指導教師亦為 1人),每人至多參加 2類,各類各組應徵作品皆由學校公開評審擇優統一送件臺南市決賽

      2. 請自行下載或至教務處索取報名表,填寫好並浮貼至作品背面。報名表如下:

 

臺南市北區文元國小104學年度校內學生美術比賽報名表

 

                          

 

姓  名

 

出生年月日

 

題  目

 

學校/年級/

文元國小                    

指導教師

 

 

 

 

 

 

 

 

 

 

 

 

 

 

 

備註:指導教師若非本校老師,則本欄空白不用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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