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甄選名額及聘期:
一、類別:長期代理教師
二、代理職缺:
類別 |
代理職缺 |
正取名額 |
備取名額 |
備註 |
一般代理 A |
懸缺 |
5 |
15 |
擔任導師為原則 |
一般代理 B |
侍親留停 |
2 |
6 |
擔任導師為原則 |
體育代理 |
懸缺 (科任教師) (田徑專長) |
2 |
6 |
1.擔任健康與體育領域教師。 2.需指導本校田徑隊訓練並領隊出賽。 3.具 B 級教練證為佳 4.有實際帶隊經歷,具田徑專長,且三年內曾指導學生榮獲全國賽前六名者優先錄取。 |
懸缺 (科任教師) (籃球專長) |
1 |
3 |
1.擔任健康與體育領域教師。 2.需指導本校籃球隊訓練並領隊出賽。 3.具 B 級教練證為佳。 4.有實際帶隊經歷,具籃球專長者優先錄取。 |
|
閩南語代理 |
合理教師員額 |
1 |
3 |
1.擔任閩南語領域教師 2.須指導閩南語團隊。 3.以參加閩南語能力認證,取得中高級以上能力者優先錄取。 |
英語代理 |
合理教師員額 |
1 |
3 |
1.擔任英語領域教師。 2.須指導英語團隊。 |
特教代理 |
懸缺 |
1 |
3 |
擔任身障類分散式資源班教師。 |
三、錄取名額:如上表所示。
四、聘期:114/8/1-115/07/31(實際到職日若晚於 114/8/1 ,自實際到職日起聘)。
五、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六、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8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
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貳、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9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規定之情事。
二、資格條件:
第1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
第2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第3-10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
三、國民小學英語教師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參教育部 103 年 10 月 3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30108934 號函)
(一)通過教育部 88 年所辦國小英語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檢核者。
(二)畢業於英文(語)相關系所者、畢業於外文系英文(語)組者、畢業於英文(語)輔系者、國民小學英語教師學士後教育學分班結業,修畢各大學為國小英語教學所開設之英語 20 學分班者。
(三)聽、說、讀、寫皆達到 CEF 架構 B2(高階)級以上英檢者(含通過財團法人語言測驗中心 93 年度所辦「國民小學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者」)。
(四)經縣市政府自行培訓檢核通過並發給相關證明者。
(五)具國小英語加註專長教師證者。
叁、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一次公告時間:即時起至 114 年 7 月 8 日(星期二)
二、公告方式:(至少公告三處)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https://www.tn.edu.tw
本校網站https://www.wyes.tn.edu.tw/
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Jlist.aspx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委託書、切結書)
肆、報名日期、地點及聯絡電話、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後不再辦理後續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公告。
第 1 次報名時間 |
114年 7 月 4 日(星期五)至 114 年 7 月 8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下午 4 時 (假日不受理)(逾時恕不受理) |
第 2 次報名時間 |
114年 7 月 10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3 次報名時間 |
114年 7 月 14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4 次報名時間 |
114年 7 月 16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5 次報名時間 |
114年 7 月 18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6 次報名時間 |
114年 7 月 22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7 次報名時間 |
114年 7 月 24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8 次報名時間 |
114年 7 月 28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9 次報名時間 |
114年 7 月 30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10 次報名時間 |
114年 8 月 1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二、地點及聯絡電話:本校教務處(得採線上報名),電話: 06-3584371#802 、 812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1份
(二)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三)合格教師證(教程證書)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四)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五)教學檔案資料 1 份( A4 大小 5 頁以內)
(六)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四、方式:請於下列檢同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代理報名(通信報名不予受理);亦可採線上報名,將相關報名文件(請務必完整)寄至 tnshingl@wyes.tn.edu.tw ,並以收到回覆信件確認,逾報名時間視同報名不成功,不予受理。